近日,吉林省药监局印发《关于建立“重点企业”“重点品种”“重点项目”专班服务机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集中力量和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持续提高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靶向性,为吉林省在东北全面振兴中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药监力量。
《通知》明确,专班服务机制重点围绕在产企业、在研品种、在建项目开展帮扶和指导,由吉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牵头包保,建立“一对一”工作专班,并分别建立“重点企业”“重点品种”“重点项目”清单,明晰主要帮扶内容,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形势变化,随时进行调整和完善,便于及时、准确、全面了解全省医药产业发展趋势。
《通知》要求,对纳入清单企业主要为在产的上市公司,年产值超10亿元以上企业。坚持培育壮大,在并购、重组、改扩建等方面提供指导服务。涉及重大科技项目落地、科技成果转化、域外品种引进等关系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事项的,优先受理、专班对接,吉林省药监局事权范围内的生产许可、体系核查、检验检测等事项开通绿色通道,支持重点企业形成产业带动效应。纳入清单品种主要为在研品种,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和竞争力,企业投入较大且近年将获批投产的品种。坚持创新示范引领,支持品种研发和技术创新,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。涉及技术审评、注册申报等国家药监局事权的,要积极帮助协调国家药监局有关业务司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,对接有关技术机构给予专业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,加快推动新产品、新技术形成生产力。纳入清单项目主要为在建项目,建成后将推动企业提质增效。坚持服务县域医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,对企业整体搬迁、异地新建、产能提升、新项目引进等事项,提前介入,在职责范围内给予政策解读和技术帮扶,推动项目建设尽快投产达效。
《通知》强调,首批“重点企业”“重点品种”“重点项目”专班服务机制确定服务重点企业16户、重点品种11个、重点项目14个。由吉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牵头,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、相关部门(单位)组成专班41个,与帮扶对象建立双向无障碍沟通交流机制,强化帮扶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。专班服务机制将定期听取帮扶对象对专班的评议,成效显著、相对人认可的专班以及具体负责人,建议在干部选任、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;对帮扶对象不认可,具体问题久拖不决的专班,建议及时调整组成人员,切实提升吉林省药监局服务发展的质量和能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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